为了促进广东省的繁荣与发展,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,推动民主进步和社会和谐,本民盟广东省章程应运而生,本章程为民盟广东省的宗旨、组织原则、成员资格、组织结构、权利义务、组织纪律等方面提供了明确的指导。
宗旨
民盟广东省的宗旨是: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,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,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团结广大民众,推动广东省的经济、政治、文化、社会建设,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。
组织原则
1、民主集中制,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,充分发扬民主,广泛听取成员意见,集体讨论决定重大事项。
2、合法性,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依法依规开展活动。
3、公开透明,坚持公开透明原则,保障成员的知情权、参与权、表达权、监督权。
4、团结协作,加强内部团结协作,共同推动广东省的发展。
成员资格
1、拥护民盟广东省的宗旨,遵守本章程。
2、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社会责任感。
3、积极参与民盟广东省的活动,为广东省的发展贡献力量。
4、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均可申请加入民盟广东省。
组织结构
1、代表大会,代表大会是民盟广东省的最高权力机构,负责审议工作报告、制定章程、选举领导机构等。
2、理事会,理事会是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,负责领导民盟广东省的日常工作。
3、专门委员会,设立各类专门委员会,负责相关领域的工作。
4、基层组织,设立地方组织、行业组织等基层组织,负责具体工作的实施。
权利义务
1、权利:
(1)参与民盟广东省的活动,提出意见和建议;
(2)享受民盟广东省提供的服务和支持;
(3)对民盟广东省的工作进行监督。
2、义务:
(1)遵守民盟广东省的章程和规定;
(2)积极参与民盟广东省的活动,完成交付的任务;
(3)维护民盟广东省的声誉和形象。
组织纪律
1、成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民盟广东省的章程规定,不得从事损害民盟广东省声誉和利益的活动。
2、对于违反组织纪律的成员,根据情节轻重,给予警告、通报批评、暂停活动、除名等处理。
3、对于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行为,依法依规追究责任。
经费来源与管理
1、经费来源:
(1)成员自筹;
(2)社会捐赠;
(3)政府资助;
(4)其他合法收入。
2、经费管理:
(1)建立独立的财务账户,实行专款专用;
(2)定期公布经费收支情况,接受成员监督;
(3)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,确保经费的合法、合规使用。
附则
1、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民盟广东省理事会。
2、本章程的修改需经代表大会讨论通过,并报请相关部门备案。
3、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。
民盟广东省章程是民盟广东省的纲领性文件,全体成员应共同遵守,本章程旨在促进广东省的繁荣与发展,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,推动民主进步和社会和谐,希望全体成员积极参与民盟广东省的工作,共同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贡献力量,希望社会各界人士积极支持民盟广东省的工作,共同推动广东省及国家的发展进步,民盟广东省将不断完善自身建设,提高工作水平,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努力奋斗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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